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彭阳县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2〕101号)文件精神,成立农业农村、财政组成的验收组,对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拟兑现补贴资金公示如下:
(一)宁夏万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完成情况
1.朝那乌鸡林下养殖监控室及设备12.25万元(其中监控室45平方米*500元/平方米=2.25万元。监控设备10万元)
2.朝那乌鸡林下养殖分类实验圈舍23座*5500元/座=12.65万元。
3.朝那乌鸡林下示范养殖防护网5050米*150元/米=53.025万元。
4.朝那乌鸡林下养殖示范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5.075万元(其中简易沙化路2公里*1.5万元/公里=3万元,水、电等2.075万元)。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宁夏万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彭阳县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共安排资金11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1.2万元,自筹资金63.3万元,兑付中央财政资金19.7万元。
(二)彭阳县朝那鸡养殖协会
1.开展品牌宣传与推广。制作地理标志广告宣传牌,组织企 业参加各类展销会、推介会等,加大品牌宣传力度。
2.设计制作产品包装礼盒,设计朝那鸡产品形象礼盒、外包 装等及打样。
3.完善朝那鸡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落实食用农品合格证制度,保护朝那乌鸡地理标志。
4.提升朝那乌鸡产品特色品质,推进朝那乌鸡全过程标准化与宁夏及社会组织合作制定发布朝那乌鸡团体标准,已完成培训和团标1项。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彭阳县朝那鸡养殖协会实施彭阳县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共安排资金78.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兑付资金63.3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12日,公示期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2日18:0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3532;举报邮箱:pyxmfwzhx@163.com。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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