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2〕19号)文件要求,经县农机中心自验和县级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将彭阳县2022年第二批农用残膜加工企业造粒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2022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加工企业第二批共造粒386.34吨,补贴资金309072.00元。公示时间:10个天,公示期限: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反映。
电子信箱:pyxnjz@163.com;联系电话:0954-7012619、12317。
附件:彭阳县2022年农用残膜加工企业造粒统计表
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