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2-0023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0-19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日光温室维修利用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彭阳县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214号)及《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蔬菜产业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农产办发〔202230号)精神,经2022年10月1710月18日县、乡、村三级联合同步验收,全县第二批日光温室维修利用项目验收拟兑付补贴资金1999146元,完成日光温室维修149栋(自然棚),拟补贴金额1999146元,其中:墙体2312.2m2,补贴资金242781元;钢架598架,补贴资金87906元;后屋面5715.3m2,补贴资金177174.3元;条基449.5m,补贴资金8091元;卷帘机47台,补贴资金180950元;保温被102994.5m2,补贴资金1132939.5元;山墙63面,补贴资金66150元;后坡PE布包裹51577.1m2,补贴资金103154.2元。

公示时间为20221019日至1028日,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21028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1531  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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