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彭阳县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9月16日-17日对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农户自建日光温室进行县、镇、村三级同步阶段性验收,验收到户日光温室82栋,室内生产面积70303㎡,涉及51户农户。第一阶段验收在建的80栋日光温室按照室内生产面积每平方米补贴90元、建成的2栋日光温室按照室内生产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40元的标准,拟兑现第一阶段补贴资金6406020元。现将彭阳县2022年古城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第一批)阶段性建设验收室内生产面积、拟补贴金额等内容予以公示(见后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至9月26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2年9月26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604,0954--7011531 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附: 2022年古城镇温沟村日光温室示范园区(第一批)阶段性建设验收公示表
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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