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彭阳县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2〕14号)及《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蔬菜产业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农产办发〔2022〕30号)精神,经2022年8月25日—9月10日县、乡、村三级联合同步验收,全县第四批蔬菜产业项目验收拟兑付补贴资金4003942.4元,其中:
1、露地蔬菜2920.1亩,拟补贴金额1488030元(灌区叶菜类蔬菜2040亩,拟补贴金额1224000元;旱地露地萝卜880.1亩,拟补贴金额264030元)。
2、拱棚瓜菜栽培面积48.4亩,拟补贴金额24200元。
3、新建连栋钢架棚7001.6平方米,拟补贴金额350080元。
4、巩固有机蔬菜生产基地300亩,拟补贴金额300000元。
5、蔬菜促销包装箱采购63823个(辣椒包装纸箱23823个、蔬菜泡沫箱40000个),拟补贴金额255292元。
6、日光温室维修项目完成58栋(自然棚),拟补贴金额489340.4元(保温被38929m2补贴428219元,山墙29面补贴30450元,后坡PE布包裹15335.7m2补贴30671.4元)。
7、新建蔬菜基地田头市场1处,拟补贴金额100000元。
8、自治区农业财政项目拟兑付补贴资金997000元(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资金297000元、蔬菜优新技术推广项目200000元、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500000元)。
现将全县第四批蔬菜产业项目实施内容、拟补贴金额等予以公示(见后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至9月26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2年9月26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1531 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附件:2022年第四批蔬菜产业项目补贴资金公示表
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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