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和《彭阳县2022年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方案》(彭农产办发〔2022〕21 号),我县建立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每个基地面积300亩以上,引领当地完成药材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药材基地种植技术规范,田间保苗率85%以上,每个基地补贴24万元,补贴资金48.00万元;新购置先进中药材加工设备,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总资金的30%给予补贴,每个最高补贴6万元,共补贴资金60.00万元。
为准确掌握我县2022年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规范项目补贴资金发放,客观评价项目示范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牵头,成立由县财政局、科技局和项目乡镇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验收小组,对我县2个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进行了验收,现就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通过县级自验,彭阳县冯庄乡小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创建的彭阳县小寺村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86.65亩(小寺村板蓝根、黄芪种植基地351.25亩、小寺村红花种植基地735.40亩),基地补贴24万元,新购置中药材种植及加工设备1台(套),购置总金额20.6万元,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总资金的30%给予补贴资金6万元;彭阳县腾源药业苗木有限责任公司创建的白阳镇任湾-红河镇友联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38.50亩(白阳镇任湾黄芪和黄芩种植基地512.55亩、红河镇友联村黄芪种植基地525.95亩),基地补贴24万元,新购置中药材种植及加工设备10台(套),购置总金额20.3万元,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总资金的30%给予补贴资金6万元。
通过验收,验收组认为,2022年我县建立的2个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种植技术规范,示范性强,效果明显,新购置设备符合项目要求,补贴标准符合规定,补贴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2022年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补贴资金发放花名表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9日
监督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2861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彭阳县2022年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补贴资金发放花名表
序号 | 作业单位名称 | 开户行及账号 | 补贴金额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
1 | 彭阳县冯庄乡小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5014102300015 | 30 | 王继平 | |
2 | 彭阳县腾源药业苗木有限责任公司 | 29440001040010197 | 30 | 王学显 | |
合 计 | 60 | 大写:陆拾万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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