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2021年第四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彭财(农)发〔2022〕55号)文件,经建设主体建设、自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对彭阳县利康药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彭阳县中药材菊花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进行了验收。彭阳县中药材菊花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计划投资284.5万元,经验收,实际完成投资268.4万元,建设内容符合建设要求、通过验收。按照《彭阳县2021年第四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彭财(农)发〔2022〕55号)文件规定财政补助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30%的要求,拟兑付彭阳县利康药业有限公司补贴资金8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5日—6月3日共10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7012604。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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