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1年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彭政办发〔2021〕53号)《彭阳县2021年以草补粮抗旱救灾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1〕92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罗洼乡政府对罗洼乡崾岘村海飞龙饲草外调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及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罗洼乡崾岘村村民海飞龙,2021年外调饲草99.3吨,拟兑现补贴资金39720元。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3月1日,公示七天。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954-701353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将兑付补贴资金。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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