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彭阳县支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方案》(彭党办发〔2020〕130号)《彭阳县2021年饲草青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1〕66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工作人员,对2021年饲草青贮项目进行全覆盖验收,验收严格执行“443”验收监管机制,现将2021年饲草青贮项目实施对象、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12个乡镇共完成饲草青贮1855户、144300立方米,拟兑现补贴资金4883592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困户完成饲草青贮802户、58458.59立方米,拟兑现补贴资金2051046元。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1月17日,公示七天。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954-701353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将兑付补贴资金。
附件:彭阳县2021年饲草青贮项目拟兑现资金公示表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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