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6/2019-00042
文号
罗政发〔2019〕6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罗洼乡
责任部门
党政综合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5-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罗洼乡2019年购买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发〔2019〕62号

各村委会:

现将《罗洼乡2019年购买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洼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洼乡2019年购买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户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通过购买非全日制公益性工作岗位安置兜底脱贫建档立卡户就业的路径,确保如期脱贫摘帽,按照《彭阳县2019年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彭人社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

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

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立扶贫对象台帐为基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挖掘、购买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促进兜底脱贫建档立卡户如期脱贫。

二、名额分配

2019年全乡购买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户乡镇、村(居委会)街道保洁员7人,其中全乡7个行政村各1人。

三、安置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年满40周岁以上(男:1962年4月30日至1969年4月30日出生;女:1972年4月30日至1979年4月30日出生),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其中:对于贫困移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期限及工资和社保补贴标准

(一)岗位期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期限为3年。

(二)工资及社保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月服务补贴以所在市2018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月发放,即每月796元。2017、2018年安置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服务补贴从2019年1月1日起按上述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不再统一缴纳,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人员自行选择档次缴费。由就创局统一为其购买额度不高于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中途离职的,其意外伤害保险失效,变更由岗位承继者继续享受)。

五、工作要求

1.各村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安置工作,坚决杜绝偏亲厚友;

2.各村选聘的人员由包片领导审核后予以上报;

3.各村务必于5月15日之前将确定安置人员名单上报乡扶贫办进行复审,上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有包片领导、支书、第一书记、村主任签字)、就业人员扶贫手册、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4.对安置建档立卡户以外人员的保洁员,除收回岗位指标、追回补贴资金外,将严肃追究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各村要切实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要按照《罗洼乡保洁员管理办法》,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通报,切实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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