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5/2021-00077
文号
草政函〔2021〕7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草庙乡
责任部门
草庙乡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26
有效性
有效

草庙乡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和取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报告

草政函〔2021〕74号

彭阳县民政局:

经本人申请,我乡张金源等3户5人,因缺乏劳动力、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经核查情况属实,符合低保条件,经乡党委政府10月25日会议研究决定,现新增张金源等3户5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另有王蓉等6户6人因生活好转、就业等原因需进行清退,请审批。

附件:1.草庙乡2021年11月新增农村低保花名册  

2.草庙乡2021年11月清退农村低保花名册

3.草庙乡2021年10月清退农村低保花名册



                      草庙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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