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彭阳县中药材和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22〕17号)、《2022年彭阳县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2〕27号)及《2022年彭阳县食用菌产业培育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2〕80号)有关精神,由县科学技术局牵头、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所属乡镇、村相关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8 日对草庙乡、城阳乡的农户、合作社申报的中药材、食用菌进行实地验收,严格履行职责、详细记录,现将验收结果拟兑付面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至 9 月 18 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科学技术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954-7011022。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将兑付奖补资金,资金从县涉农整合资金拨付。
兑付林药间作奖补资金100元/亩;农户栽培食用菌奖补资金1.5元/袋。
附件:1.2022年彭阳县中药材产业项目(林药间作)种植面积验收拟兑付的公示表。
附件:2.2022年彭阳县食用菌产业项目栽培验收拟兑付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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