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精神,2022年自治区下达我县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资金60.00万元,建立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面积600亩。
经全县各合作组织积极创建,经对基地建设方案评估打分和专家组基地考察评定,彭阳县冯庄乡小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创建的彭阳县小寺村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彭阳县腾源药业苗木有限责任公司创建的白阳镇任湾-红河镇友联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分别为1000亩和1100亩,种植技术规范、相对集中连片、田间管理措施到位、新品种占比高、品牌创建及经济效益明显,示范带动效应强。
拟将上述两个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和园艺技术推广站,并组织开展县级综合验收并给予项目资金补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2861
公示期10天, 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9日。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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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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