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9/2023-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1-04
有效性
有效

扎实落实就业惠民政策 全力筑牢就业民生保障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政策公开讲》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的嘉宾是彭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虎秀乾主任。

主持人:虎主任,你好!

嘉宾: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近年来,彭阳县始终把就业工作放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首位,通过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着力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有力促进全县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确保民生保障有力有序。首先请虎主任,就彭阳县在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促进稳岗就业过程中制定实施了那些方案和措施?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嘉宾:好的。为促进各项就业惠民政策落实落细,我县出台了《彭阳县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促进稳岗就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对个人、企业不同群体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鼓励措施,促进我县企业扩大就业容量,鼓励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具体的讲就是两个暂行办法;一是《彭阳县支持服装纺织类企业和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促进稳岗就业暂行办法》

一是对个人的补贴政策:在县内同一家企业或就业帮扶车间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给予务工补贴,其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县内移民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四类对象每人一次性500元就业补助,在此基础上每月再补助200元,其他对象连续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每月补助200元。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个月。

二是对企业的补贴政策:对县内纺织服装类企业和就业帮扶车间。一是厂房租金和用水、用电费用减免:对企业租用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管理的厂房或就业帮扶车间投入运营的,按照我县相关规定给予企业厂房租金、用水、用电费用减免。

二是用工补贴。企业吸纳彭阳籍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毕业内三年来未就业的)、四类重点对象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乡镇就业帮扶车间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实际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企业吸纳用工补贴,吸纳以上三类群体就业满10人,启动补贴程序。

三是运输补助。对王洼、孟塬、冯庄、罗洼、交岔、小岔6个乡镇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彭阳户籍城乡劳动力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在享受用工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每个就业帮扶车间每年2万元的运输补助。

除此之外,彭阳县今年大力发展数字产业经济,相应出台了《彭阳县支持数据服务外包企业发展促进稳岗就业暂行办法》。

一是对企业的补贴政策

鼓励社会力量在彭阳县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外包职场。对为企业提供拎包入住条件的社会力量,按照职场规模给予补贴,社会力量每新建100个普通坐席且投入使用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数据服务外包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彭阳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科技含量高、财政贡献大或在彭阳设立总部经济的企业,按照“一企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扶持。

企业租用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管理的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园区职场并投入运营的,企业用水、用电、用暖、用网、物业费用由园区运营管理方或县属国有企业统一缴纳,企业不再缴纳相关费用。给予企业职场工位租金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半的优惠,企业实际入驻时间超过四年的,给予第五年职场工位租金全免的优惠。

对企业当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企业对县级财政的贡献程度,分别给予企业30%、50%、70%的奖励。

对于企业带动就业突出的,可按企业高管实缴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在岗员工300人以下的企业奖励3名高管,在岗员工300-500人的企业奖励5名高管,在岗员工500人以上的企业奖励6名高管。

  

每季度由政府派驻园区工作专班会同园区运营管理方,对入驻的各期次企业带动就业、税收缴纳、经营管理、员工关怀、社会责任等情况开展综合考评,给予评分最高的企业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可连续获评,奖励次数不受限制。

对于企业开展带薪入职培训超过1个月的,按照全程参加培训的职工人数,给予培训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补贴。

对企业吸纳彭阳籍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四类重点对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县内移民户)就业的,给予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除以上四类群体以外人员就业不少于50人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用工补贴;以上补贴企业每年均可享受,每年申报一次,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月份。

二是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劳动力的补贴政策。

给予顶岗实习生每人每月200元餐饮补贴。

对企业招用的员工(不含顶岗实习生),自正式入职起,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餐饮补贴,连续补贴12个月。员工实际就业满3个月的,在享受餐补基础上,给予个人一次性岗位工作补贴1500元;实际就业满6个月的,再给予个人一次性岗位工作补贴1500元。

鼓励企业现有员工“以才引才”推荐人员到企业就业。被推荐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县人社部门按照推荐的大专以下学历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引才奖励,按照推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引才奖励。

  

主持人:感谢虎主任对彭阳县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促进就近稳岗就业政策的介绍。

  

二、主持人:请问虎主任,彭阳县在外出务工方面有哪些就业补贴政策,请给大家说说。

嘉宾: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我县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补贴政策有两方面:

一是区内就业补助

当年在区内务工3个月以上且收入9000元以上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县内移民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务工人员,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二是区外就业补助

当年在区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县内移民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务工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务工补助5000元和500元的交通费。

主持人:今天非常感谢虎主任,对彭阳县相关就业惠民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观众朋友,本期的《政务公开》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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