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牧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彭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彭阳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彭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2、《彭阳县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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