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政发〔2023〕55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闽宁协作就业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就创组办发〔2023〕20号)要求,现对拟发放区外、区内转移就业补助资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采取来信来访、打电话等方式,向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举报。
来信请寄: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756500,举报电话:0954-7012054、7015285。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和企业补贴享受资格。
附件1:彭阳县2023年区内脱贫务工人员转移就业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册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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