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孟塬乡2023年第二批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孟政发〔2023〕21号)精神,对彭阳县下达我乡购买公益性岗位名额,按文件要求,经过村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52名拟上岗人员,补贴标准1183元/人/月,现将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31日。公示期间如反馈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孟塬乡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1698,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接受电话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孟塬乡人民政府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孟塬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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