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政办发〔2023〕27号)、《古城镇2023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要求,经村民自愿报名,村“两委”会议研究,镇政府初审,县就创中心、社保局等六个部门联审,确定95名拟上岗人员,补贴标准1183元/人/月,现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8日,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如反馈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古城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954)7711106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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