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政发〔2022〕25号)《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兑现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彭就创发〔2022〕6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对两家就业帮扶车间(宁夏煌甫谧艾益康产业有限公司和宁夏云雾山果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务工人员拟发放就业补助资金。共发放就业补助79人592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2年5月26日-6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来信请寄: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756599,举报电话:0954-7012054、7015285。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人在反映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反映人享受补贴资格。
附件:县内纺织服装类企业和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审批表(第一批)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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