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0/2022-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3-0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拟发放返乡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劳动力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9号)《关于印发〈彭阳县关于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0〕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经创业人员申报,工作人员审核, 拟为田飞等3人发放创业补贴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若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补助资格。

监督电话:0954-7012054;0954-7015282

附件:彭阳县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补助拟发放花名表


                       彭阳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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