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3/2021-0000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10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涉案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依据

违法行为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彭水罚字﹝20211

彭阳县自来水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当事人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罚款2万元

彭阳县水务局

202141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