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4-0001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1-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知晓率,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规范辖区道路行车秩序,现将我县辖区已经启用的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再次予以公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对新增5处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新增3处固定测速设备、新增2处区间测速设备,将于2024年2月15日起启用,届时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后录入公安部交管系统“六合一”平台进行处罚。

一、原已启用非现场执法设备公告

一是原已启用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共30处:兴彭大街与南门桥路口、兴彭大街与三泰街路口、兴彭大街与南关街路口、兴彭大街与东关路口、兴彭大街与德阳路口、兴彭大街与广安路口、兴彭大街与光明路口、兴彭大街与长安路口、兴彭大街与安定路口、兴彭大街与萧关路口、兴彭大街与泰和路口、兴彭大街与朝那路口、兴彭大街与平安路口、兴彭大街与经二路路口、茹河大街与滨河路口、茹河大街与广安路口、茹河大街与光明路口、茹河大街与安定路口、茹河大街与泰和路口、茹河大街与朝那路口、茹河大街与平安路口、栖凤大街与德阳路口、栖凤大街与广安路口、栖凤大街与光明路口、栖凤大街与安定路口、彭安街与S202路口、彭安街与广安桥头路口、彭安街与高速路口、古城中学十字路口、新集街道十字路口。

二是原已经启用固定测速设备共17处:G309国道1631公里加700米(冯庄乡小圆子),G309线1660公里加900米,G309线1677公里加400米(王洼镇杨寨梁),G309线1685公里加500米(王洼镇石岔),G327线1576公里加0米(城阳乡杨坪),G327线1594公里加500米(白阳镇任湾),G327线1595公里加400米(白阳镇任湾学校岔路口),G327线1601公里加0米(县医院向西),G327线1620公里加100米(古城镇西出口),G327线G327线1633公里加200米(古城镇小岔沟),S202线298公里加500米(王洼镇六百万吨门口),S202线308公里加700米, S202线319公里加800米 (草庙乡新洼),S202线339公里加100米(白阳镇杜家沟),S202线347公里加200米(红河梁),S202线355公里加300米(红河镇居民点),S202线361公里+500米(红河镇何塬)测速;以上路段均限速70公里/小时。

三是原已启用的区间测速设备共3处:G327线1576公里加0米至G327线1594公里加500米(白阳镇任湾至杨坪段/城阳乡杨坪至白阳镇任湾段);S202线319公里加800米至S202线339公里加100米(草庙乡新洼至白阳镇杜家沟/白阳镇杜家沟至草庙乡新洼);G327线1620公里加100米至G327线G327线1633公里加200米(古城镇西出口至古城镇小岔沟/古城镇小岔沟至古城镇西出口);以上区间测速路段均限速70公里/小时。(区间测速为双向)

四是原已启用的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共34处:王洼煤矿十字路口违停,古城信用社斜对面丁字路口违停,栖凤大街与光明路(三小门口路段)违停,茹河街与朝阳路丁字路口违停,利民街违停,栖凤大街与萧关路违停,栖凤大街与泰和路违停,城阳乡政府门口违停,白阳镇政府门口违停,新集街道十字路口违停,红河街道司法所门口违停,草庙街道冯庄岔路口违停,兴彭大街与光明路违停,茹河大街滨河路违停,杏林路县医院门前违停,广安路违停,兴彭大街东山街违停,商业街白阳派出所门前违停,王洼中心北街违停,王洼中心北街与市场路十字路口违停,王洼政府街西街与南环路丁字路口违停,安定路中医药巷对面违停,兴彭大街商城对面违停,兴彭大街怡园广场违停,兴彭大街原妇幼医院对面违停,二中门口违停,沟口街道违停(双球机),东山街市场口违停,茹河街秀水花园后门违停,石岔村309国道与街道T型路口违停,王洼二矿洗煤厂路口(双球机)违停,县城文化旅游广电局路违停,三幼路口违停,泰和体育馆T型路违停。

五是原已启用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共4处:兴彭大街六幼门口,栖凤大街四小门口,栖凤大街三中门口,兴彭大街一中门口。

六是原已启用的逆行抓拍设备共6处:利民街,行政中心东入口1,行政中心东入口2,行政中心东,行政中心西,行政中心西出口。

二、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公告

一是新增启用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共5处:古城镇高庄路口,红河镇十字路口,S202线与兴彭大街路口,栖凤大街与泰和路口,平安大桥与高速路口。

二是新增启用固定测速设备共3处:S202线301公里加500米(李寨往彭阳方向一公里),固红路39公里加500米(沟口街道往红河方向一公里),G309线1668公里加750米(王洼水厂一公里)。

三是新增区间测速设备共2处:S202线301公里加500米至S202线308公里加700米(李寨往彭阳方向一公里至老王洼路口/老王洼路口至李寨往彭阳方向一公里),G309线1668公里加750米至G309线1685公里加500米(王洼水厂向西一公里至石岔/石岔至王洼水厂向西一公里),以上区间测速路段均限速70公里/小时。(区间测速为双向)以上启用的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将严格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调头、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动态和静态跟踪抓拍,对机动车驾驶人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登录互联网“宁夏交警信息网(www.nxjj.gov.cn)”网站“交通违法查询”进行查询;手机下载客户端“交管12123”注册登录查询。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彭阳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