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3-0005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2-1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食药环森”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县生态环境资源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野生动物及生物安全犯罪活动,彭阳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森领域犯罪专项攻坚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食药环森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有效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重点打击食品领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禁用农兽药犯罪;通过网络平台、雇佣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伪劣食品、食用农产品涉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犯罪,制售病死畜禽肉制品、假牛羊肉等犯罪;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假劣农资犯罪;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地那非、那非类有害物质犯罪;校园及周边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

(二)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重点打击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的急救类、抗癌类、降压降糖、风湿骨痛等药品领域犯罪,以及“黑窝点”制售重大、慢性疾病药品以及知名传统中药犯罪;非法收购、销售医保药品等与国家医保基金相关的药品犯罪;销售境外未合法上市的非法进口药品和医美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制假售假犯罪。

(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以及涉“双碳”、消耗臭氧层物质等污染大气犯罪;在重要河流湖泊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利用城市管网、城区河道、乡村沟渠等地段或通过暗管、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等污染水体犯罪;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固废危废并向农用地、油田等敏感地区排放、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犯罪。

(四)打击危害野生动物和生物安全犯罪。重点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非法狩猎犯罪;涉互联网、涉敏感物种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犯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犯罪。

(五)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古树名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犯罪;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犯罪;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煤炭、砂石等矿产资源犯罪。

二、线索举报要求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尽量详细,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证据证明,实事求是,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10

彭阳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0954-7014201

彭阳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0954-7012803

阳县公安局王洼派出所:0954-7641254

彭阳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0954-7711110

彭阳县公安局红河派出所:0954-7761020

彭阳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0954-7731110

彭阳县公安局城阳派出所:0954-7751110

彭阳县公安局草庙派出所:0954-7611110

彭阳县公安局孟塬派出所:0954-7789425

彭阳县公安局冯庄派出所:0954-7011110


彭阳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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