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5010/2022-00035 | 文号 | 彭林草发〔2022〕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2-1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1〕1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及补助资金
项目下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64万元,其中:草原鼠害防治面积10万亩,防治补助资金50万元;草原虫害防治面积2万亩,防治补助资金10万元;草原有害生物普查4万元。
二、有害生物防治种类
危害我县草原的鼠害种类主要是甘肃鼢鼠,全县各区域的林草地和农田均有不同程度存在,重点对每亩鼢鼠危害指标超过10个新土丘数的草原进行防治。危害我县草原的虫害种类主要是蝗虫和沙蒿金叶甲,重点对每平方米蝗虫危害指标达到10头、沙蒿金叶甲危害指标达到40头以上的草原进行防治。
三、防治区域面积
防治区域以王洼、罗洼、交岔、古城、冯庄、孟塬、草庙7乡镇为主,以新集、红河、城阳、白阳、小岔5乡镇为辅,具体根据监测情况,坚持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对危害严重区重点防,对危害一般区控制防,共防治鼢鼠面积10万亩,蝗虫面积2万亩。
四、补助资金使用环节
本项目补助总资金64万元。其中:直接费用61万元,占总投资95.3%;其他费用3万元,占投资4.7万元。具体资金补助环节如下:
(一)草原鼢鼠防治资金47.6万元
1.购置捕鼠器(鼠弓箭)500套×70元/套=3.5万元(每个鼢鼠箭控鼠面积70亩,防治面积3.5万亩);
2.人工捕打鼢鼠补助16880只×10元/只=16.88万元;
3.购置灭鼠药剂(雷公藤甲素颗粒剂)2600公斤×47元/公斤=12.22万元(亩施用量按40克,防治面积6.5万亩);
4.灭鼠药剂投放劳务费6.5万亩×2元/亩=13万元(人工鼠洞投药费);
5.鼠害防治图斑上图10万亩×0.20元/亩=2 万元。
(二)草原虫害防治资金9.4万元
1.购置灭虫药剂(25亿孢子/克绿僵菌)1000公斤×60元/公斤=6万元(亩施用量按50克,防治面积2万亩);
2.飞机喷药2万亩×1.50元/亩=3万元(无人机飞防费);
3.虫害防治图斑上图2万亩×0.20元/亩=0.4万元。
(三)草原有害生物普查4万元
按照《彭阳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完成草原虫害、病害和毒害草普查相关内容,其中用于三方技术单位技术咨询服务费3.5万元,草原站外业调查车辆燃油和人员生活补助0.5万元。
(四)其他费用3万元
用于项目实施方案编印、防治药剂招标代理、专家评审、项目监理、审计决算、绩效评价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监销鼢鼠防护品购置等费用。
五、项目实施办法
(一)草原鼢鼠防治。一是药剂防治法,即采用对单位面积新土丘数量进行密度调查,样方面积为3.75亩,计算相对密度(新土丘数/样方面积)后,根据监测危害程度,确定重点防治区域,采取应用雷公藤甲素颗粒剂鼠洞投药法,每公顷投药400—1000克,每堆投放5—10克。灭鼠药剂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药剂投放采用合同制管理形式由三方机构实施。二是物理防治法,即采取应用鼢鼠弓箭捕打法,找出老巢所在位置,距老巢1—2米处开一个洞口,在洞口上方安装鼠弓箭进行捕打。防治结束后,进行防治效果调查,采用开洞检查法计算防治效果,杀灭率=(灭前的鼠数—灭后的存活鼠数)/灭前的鼠数×100%。鼠弓箭采用合同制管理形式购买,以实物形式发放到捕打人手,由甲方确定捕打区域,对人工捕打的鼢鼠定期进行监销验收,每捕打1只鼢鼠给予10元补助费。
(二)草原虫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因病设防原则,根据草原虫害监测和调查数据确定防治区域,草原蝗虫蝗卵调查采用网筛法,随机五点取样,每点设5个样方,调查1㎡的10cm土层,用200目网筛筛土,统计卵囊或卵粒数。蝗蝻及成虫采用目测法结合扫网法进行调查,随机五点取样,每点统计记载1㎡地面及草丛中的蝗虫混合种群数量,重复5次,每点扫网30复网,记录蝗虫种类、虫态和数量。依据调查统计数据,计算某种蝗虫虫口密度(头/㎡)=(30复网某种蝗虫数量/30复网蝗虫混合种群总数量)×目测蝗虫混合种群数量/㎡,根据计算出的虫口密度达到防治标准,进行重点防治。采取应用25亿孢子/克绿僵菌,亩施用量为50克。防治结束后进行防治效果调查,同样采取样方调查防后残留虫口密度,计算方法为:虫口密度减退率=(防治前虫口密度—防治后虫口密度)/防治前虫口密度×100%。防治药剂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防治采取合同制管理形式由有资质的三方机构利用无人机进行喷洒飞防。
(三)加强监测预报。定期及时测报草原鼠虫害发生发展动态,重点监测甘肃鼢鼠、草原蝗虫、沙蒿金叶甲、草地贪夜蛾等草原生物灾害的发生状况,掌握动态,按时上报监测、防治情况和信息周报制度,做到监测预报及时准确。
(四)防治图斑上图。委托有资质的三方机构,采取合同制管理形式,对鼠虫害防治面积进行验收复核,测定防治坐标点和小斑图,并完成防治面积复核验收报告。
(五)审计与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委托权威技术单位对项目实施效果绩效进行评价,委托三方机构对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六、实施进度计划
(一)准备阶段。2022年1月5日—3月31日。1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自治区林草局审批(或审核备案)。3月31日前,完成鼠虫害防治药物招标采购、鼠弓箭购买和鼠虫害防治劳务合同签订。
(二)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9月30日。4月份,开展草原鼠害春季监测预报;5月份,开展草原人工捕打鼢鼠技术培训;6—8月份,每周二上报虫害监测与防治情况报表;7月下旬8月上旬,实施虫害飞防;5—8月,开展鼠害药剂防治和人工捕打,并定期监销捕打鼢鼠;9月份,开展秋季鼠害监测预报;10月上旬,完成鼠虫害防治面积复核验收和资金兑付。
(三)总结审计阶段。10月底,完成项目自查总结、绩效评价和项目审计,上报总结和验收报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