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1/2023-0011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8-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转发。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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