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7/2020-00018
文号
彭法普组〔2020〕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1-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法普组〔2020〕2号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现将《彭阳县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决策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再掀高潮,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0“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法普组〔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2020“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从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具体安排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主要采取重点活动、媒体宣传活动、分设主题日活动等方式进行。

(一)重点活动

1.举行全县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11月30日上午,在县城怡园广场启动“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四大机关县级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组织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2.开展“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活动。11月16日至12月4日,开展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活动,征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动故事。宁夏法治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全区普法媒体、新媒体将择优进行刊播刊登。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3.组织参加全区2020年宪法·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11月30日至12月10日,广泛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参与“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为主题,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4.举办“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比赛。11月30日至12月10日期间,举办全县“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比赛。青少年现场诵读宪法民法典片段、讲述自己与宪法法律的故事,评审组现场打分评出名次。将优秀作品录成短视频,在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县融媒体中心

5.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汽车站、高速收费站、公交站牌等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宪法民法典宣传张贴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播放宪法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让公众随处接受宪法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开展宪法全屏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办公楼、城区各工商经营场所、商业银行、出租车、移动、联通、电信各营业网点等地电子屏刊播宪法、民法典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运管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媒体宣传活动

1.公益广告宣传。11月30日至12月6日期间,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在“彭阳新闻”及时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信息中心

2.公益海报宣传。11月30日至12月6日期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宣传海报(统一使用司法部制作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海报)。

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

(三)主题活动

11月30日至12月6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分设7个主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1.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以举办法治讲堂为主要形式,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

2.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赶大集”活动,重点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3.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宪法晨读、主题班会、宪法手抄报等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全县“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4.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内容。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旁听法院庭审,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5.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以举办法治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为主要方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白阳镇、王洼镇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军营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组织政务新媒体推送宪法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等,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全县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即时报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图片和信息简报(电子版)。纸质版活动方案、信息简报及活动总结12月10日前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人:邵梦妮 152********

联系电话:0954-7012872

报送邮箱:pyxwyfzxb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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