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2〕77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彭阳县2023年度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彭发改函〔2023〕62号)精神,经项目申报、评审,支持彭阳县昊瑞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彭阳县王洼镇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1月29日,企业已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投资决算审计,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了复验,企业已完成项目规划的所有建设内容,在王洼镇石岔村建成农产品流通配送中心,新建钢结构仓储库385㎡、集配中心263㎡,建成交易中心75㎡,硬化场地2300㎡,购置安装120T磅秤1台、皮带顺送机2台、监控设备5套,建设供排水管道173米,安装铁艺护栏59.8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完成投资190.8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设备费用185.11万元,设计、招标等相关费用5.78万元,认定符合补贴投资185.11万元,按照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74.04万元),最高补贴不超过70万元,拟使用2023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给予该项目补贴7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兑现企业和项目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举报电话:7014405。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补贴资金资格。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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