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2/2023-0002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27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云耕彭阳·迎春新礼”—2023年网络年货节暨消费促进月活动服务费资金支付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释放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按照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安排部署,县发展改革局于2023年春节期间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分公司举办了彭阳县2023年年货节暨消费促进月系列活动,目前活动已全部完成,主要通过举办农产品网上展销、直播带货、直播探店、发放优惠券等促进年货销售,同时举办直播带货培训班一期,培训103。合同约定活动服务费50.8828万元,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分公司活动服务费50.8828万元,使用自治区下达的2022年商务发展促进资金(促进电商发展)支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32742日。公示期间,如对活动开展及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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