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守底线政策措施》(彭党办发〔2022〕52号)及《彭阳县2022年支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给予2022年度新入规上限的企业每家20万元奖补资金。为有效贯彻国家扩大内需总体要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地见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消费持续提质增效,经企业申请,县发改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兑付2022年新入规上限的宁夏金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规上工业企业、1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及10家限上企业奖补资金,每家20万元,共计280万元。具体名单及补贴金额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4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及兑付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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