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关于持续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彭电商组发〔2020〕1号)文件精神,县发展改革局组织企业申报了2022年度第一、二季度网销农产品和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经审核并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兑现宁夏伊夏工贸有限公司电商销售补贴。经审核,符合补贴单数29172单,按照2元每单给予补贴,共计需支付补贴资金58344.00元(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19日—8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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