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关于持续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彭电商组发〔2020〕1)精神,县发改局组织企业申报了2021年度第四季度网销农产品和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经审核并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兑现彭阳县梓欣醋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网销农产品补贴21915.00元,兑现宁夏极途速达货运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等3家快递企业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446786.5元,共计468701.5元,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4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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