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彭阳县电子商务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发改发〔2021〕122号)和《关于印发彭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暨彭阳县电子商务助推乡村振兴拟支持奖补项目计划的通知》(彭电商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县发改局组织对拟支持的彭阳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传统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暨彭阳县好又多电商统仓共配中心项目,于12月12日通过实地核验、查看档案资料等进行了阶段性验收。
按照验收结果,企业申请提前支付已验收冷库和冷链车辆补贴资金,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缓解企业项目资金压力,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兑现彭阳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奖补资金65.44万元。具体验收及资金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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