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关于持续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彭电商组发〔2020〕1)精神,县发展改革局组织企业申报了2021年度1-3季度网销农产品和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经审核并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兑现彭阳县虎狮酒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1个电商服务站网销农产品补贴427652.00元,兑现宁夏极途速达货运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等2家快递企业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249196.00元,共计676848.00元,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