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2/2021-00218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2-1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2021年1-3季度网销农产品及上行物流快递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彭阳县关于持续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彭电商组发〔20201)精神,县发展改革局组织企业申报了2021年度1-3季度网销农产品和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经审核并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兑现彭阳县虎狮酒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1个电商服务站网销农产品补贴427652.00元,兑现宁夏极途速达货运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等2家快递企业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249196.00元,共计676848.00元,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121312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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