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彭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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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动态管理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彭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部门按要求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收集归档,并将档案统一移交政府办公室

附件:彭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计划决策时间

1

支持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创业增收十项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3

第二季度

2

彭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水务局

2023

第二季度

3

关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

自然资源局

2023

第二季度

4

彭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自然资源局

2023

第二季度

5

关于调整县城集中供热暖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展改革

2023

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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