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0/2023-00025
文号
彭政函〔2023〕20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13
有效性
有效

彭政函〔2023〕20号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彭政函〔2023〕20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41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3号)文件批复的4.835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2年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2221号)文件批复的0.22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冯庄乡人民政府作为冯庄乡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一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4号)文件批复1.5973公顷中的1.511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新集乡上马洼村作为新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一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4号)文件批复1.5973公顷中的0.085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交岔乡人民政府作为交岔乡美丽小城镇污水处理站及公厕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用地单位收缴各种费用尽快办理土地登记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3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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