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彭自然资发〔2023〕41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3号)文件批复的4.835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2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2〕221号)文件批复的0.22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冯庄乡人民政府作为冯庄乡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一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4号)文件批复1.5973公顷中的1.511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新集乡上马洼村作为新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一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4号)文件批复1.5973公顷中的0.085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交岔乡人民政府作为交岔乡美丽小城镇污水处理站及公厕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用地单位收缴各种费用,尽快办理土地登记。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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