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彭地(G)〔2022〕—20号宗地重新挂牌的请示》(彭自然资发〔2023〕2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彭地(G)〔2022〕—20号宗地按原规划设计条件(彭规设〔2022〕第20号)及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彭政函〔2022〕135号)重新挂牌出让。
此复。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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