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3-00021
文号
彭政函〔2023〕1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6
有效性
有效

彭政函〔2023〕11号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彭地(G)〔2022〕—1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的批复

彭政函〔2023〕11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彭地(G202218宗地重新挂牌的请示》彭自然资发〔20231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彭地(G)〔2022—18号宗地按原规划设计条件(彭规设2022〕第18)及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彭政函〔2022127)重新挂牌出让。

此复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2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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