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19-00009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1-04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法院西侧绿地绿化项目用地的批复(202)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呈报关于划拨法院西侧绿地绿化项目用地的请示彭国土资发〔2018331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14年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4319号)文件批复的4.6488公顷(折69.732亩)国有建设用地中的4.1384公顷(折62.076亩,四至:北振阳街、南至茹河、西至人行办公楼、东至法院)以划拨方式供给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法院西侧绿地绿化项目建设用地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用地单位收缴各种费用尽快办理土地登记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812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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