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划拨古城镇高庄村幼儿园乃河小学扩建及古城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彭国土资发〔2018〕330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18年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8〕269号)文件批复的2.5146公顷(折37.719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分别作为古城镇第二小学(1.9公顷,四至:北至马文川耕地、南至马和平耕地、西至晁杰耕地、东至居民点硬化路)、高庄幼儿园(0.486公顷,四至:北至金三角加油站、南至茹河、西至耕地、东至居民点硬化路)、乃河小学扩建(0.1287公顷,四至:北至青彭路、南至马兵耕地、西至乃河小学,东至马志平耕地)项目建设用地。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用地单位收缴各种费用,尽快办理土地登记。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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