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2-00129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2-1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核酸采样点公告

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为满足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的需要,方便群众就近核酸采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现就我县核酸采样点设置点位公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人群(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采样)。

二、采样地点

1、城区:县人民医院院外西侧100米处、政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友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富广场核酸采样点、怡园广场核酸采样点,明皇广场核酸采样点。

2、乡镇:12个乡镇卫生院。

三、采样时间

1、县人民医院:  24小时采样,节假日不休息;

2、乡镇卫生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城区采样点: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四、收费标准

应检尽检人员持“应检尽检卡”免费采样,愿检尽检混采(10:1,5:1)每人次3.5元,单采每人次16元。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采样效率,请居民朋友提前下载“我的宁夏”APP,完善个人信息,扫码采样,或携带身份证现场录入采样;

2.您可通过“我的宁夏”或“彭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核酸检测结果;

3.请居民朋友自觉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

4.采样完成后,请及时有序返回,不要在采样点逗留,

5.新冠病毒既往感染者请主动告知,进行单人单采。

六、温馨提示

需要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单的人员需通过采样单位微信公众号挂号、缴费,持身份证在县人民医院愿检尽检大厅自助机打印或者采样缴费窗口索取;无需纸质报告单的人员直接在窗口微信扫码缴费。

感谢各位居民朋友支持与配合!


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