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2-0011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7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4号)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19:30时起,全县已无高中风险区,进入常态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守好高速、铁路、公路等入彭交通卡口,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固原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查验入彭车辆和人员,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查验管控措施,坚决守住“外防输入”的底线。
二、全县各类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措施,做好“限流、错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等)及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有序开放,相关场所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限流、错峰”等防控措施。
四、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所有工作人员,要按照重点人员筛查要求,严格落实“每日一检”或“隔日一检”的核酸检测要求,上岗须持相应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有序恢复县内客运,所有旅客需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和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站乘车,对《彭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3号)中“县内公交途经高中风险区的站点甩站或绕行”的措施不再执行。县外客运恢复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六、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或“两点一线”,具体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七、养老机构、儿童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场所内所有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具体对外开放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八、园区企业、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正常生产作业,达不到封闭管理条件的严格落实“两点一线”和“一扫三查”管控措施。
九、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各单位、企业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所有参与人员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等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十、各类药店、诊所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感冒等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及时推送乡镇和有关部门。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乡(镇)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十一、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履行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坚持有序流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餐、不聚集,共同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居家期间随意外出以及不配合、不执行防疫规定的各种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恢复开放的各类场所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检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未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彭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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