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2-0009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9-23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9月20日以来,我区部分县(区)相继出现疫情,特别是相邻的原州区有阳性检出人员。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模范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各项管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离彭。

二、全县范围内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促销等聚集性群体活动,已筹备召开的一律延期或取消,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执行报备审批制度,未经同意一律不许开展。对审批同意的活动,谁主办谁负责,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核酸检测和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全县范围内电影院、网吧、KTV、棋牌室、洗浴、足疗店、按摩院、美容院、台球室、体育馆、校外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餐饮场所一律暂停堂食,养老机构、儿童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暂停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

四、进入全县所有机关单位、经营场所必须扫验场所码。严格落实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和汽车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测温、验码、查验核酸报告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错峰限流、通风消毒等工作,推荐移动扫码支付。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达不到封闭管理条件的暂停施工,外省(区、市)返岗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服务力量储备,保障群众正常用医需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主动分流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实施闭环管理。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药品,销售(含网络销售)时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

六、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彭人员和“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双检”要求、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定活动间距,养成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做到人员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倡导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接收货品前先做消毒处理。  

八、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生活物资储备及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价等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要提高防骗意识,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以上群体性活动、公共场所营业恢复时间暂定至本次疫情处置结束,具体时间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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