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2-00004
文号
彭疫指办发〔2022〕17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1-2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推广应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的紧急通知

彭疫指办发〔2022〕17号

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1月19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及时准确获得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开展精准追溯排查,实现风险人员及时管控,按照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领导和《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场所登记码”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推广应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相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在全县所有政务服务场所、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医院、诊所、药店、社区(村)、学校、交通卡口、公交车、出租车、银行、便利店、体育馆、旅游景点、图书馆、文化馆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场所码”。

二、使用流程

各单位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我的宁夏--健康码--场所登记码”中填报申请,经后台审核批准后,将二维码自行打印后张贴在门口等醒目位置,要求进入人员扫码登记。

三、责任分工

审批局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场所贴码事宜;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单位贴码事宜;发改局负责中小微企业、宾馆酒店等场所贴码事宜;卫健局负责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场所贴码事宜;教体局负责学校、培训机构、体育馆等场所贴码事宜;交通运输局负责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贴码事宜;金融局负责各银行等场所贴码事宜;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店、便利店、个体户等场所贴码事宜;公安局负责各交通卡点、宾馆等场所贴码事宜;各乡镇负责农村重点场所及社区(村)等场所贴码事宜;文广局负责团书馆、KTV、景点等场所贴码事宜;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贴码事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为精准有效做好外省区入宁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银川市各入宁通道检疫站点试点启用了“场所登记码”, 该措施极大提高了外省区入宁人员信息登记效率和质量, 为有效落实后续管控措施提供了精准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场所登记码”推广应用。

(二)全面推广使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扎实做好“场所码”推广应用工作,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将申请的“场所码”打印后张贴在醒目位置,提醒往来人员除出示“行程码”外,必须扫“场所码”进行登记,不配合登记工作的,一律不予放行。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督查组、各行业管理部门在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时要将“场所码”应用情况纳入督查范围,确保疫情防控“场所码”推广应用工作落实落细落深。各部门(单位)于2022年1月29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邮箱:pyxyqzhbbgs@126.com。联系人:马楠,7012461。

附件:宁夏疫情防控场所登记码申领使用说明


彭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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