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2-00003
文号
彭疫指办发〔2022〕1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新冠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1-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明确近期疫情防控人员管控政策的通知

彭疫指办发〔2022〕14号

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各乡镇、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经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梳理,现就外省(区)来(返)彭人员和境外返彭人员、特殊人员的防控政策明确相关如下:

一、外省区低风险地区来返彭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1.自2022年1月13日零时起,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彭,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乡(镇)、各入彭通道查验点要严格落实查验措施,对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及时填写核酸采样告知书,组织到就近的医疗机构采样放行,入彭人员居家等待检测结果。

2.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彭后,须在48小时内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加强排查,全面掌握信息,及时组织所有外省返彭人员落实入彭后核酸检测要求。核酸检测机构按照单人单检最高收费标准每人次38元,5—10人混检最高收费标准每人次8元向来(返)宁人员收取检测费用。

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彭后,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两周内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和密闭空间公共场所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主动加强宣传教育。

4.有外省区旅居史人员来(返)彭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备来彭情况;计划来彭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备;有工作单位的,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自觉落实核酸检测措施,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5.各乡镇、各社区(村组)要提醒辖区内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敏感地区。旅行社近期非必要不组团赴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敏感地区旅游。

二、发生病例地区来(返)彭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全国疫情发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随时关注),依照区、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对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来返彭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对发现病例但未确定风险等级地区来(返)彭人员,入彭后由乡镇负责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可在集中隔离场所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2.居家期间必须安装摄像头监控,全家人员不得外出,不得接触外来人员,不得有外来人员进入家中,“五包一”人员要做好上门服务。

3.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组)、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组)、单位报备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彭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依照区、市疫情指挥部明确,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彭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对自治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下文明确提级管理的相关区市县(西安市、天津市、河南安阳市、广东珠海市,时间界限以自治区文件为准,若有变化以最新文件执行)来返彭人员,立即闭环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在集中隔离场所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2.对发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乡镇和卡点要联系卫健局,立即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3.对发现有14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其他来返彭人员,各乡镇要立即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在集中隔离场所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4.对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入彭无阴性核酸检测证明人员要及时采样送检,并在6小时内完成检测结果反馈。检测报告未反馈前,要加强相关人员管控,防止脱管流失。要严格执行排查、查验工作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准确上报工作信息。

5.由文广局、发改局、公安局和属地负责, 凡14天内有外省区旅居史人员,在进入区内景点、景区、酒店、宾馆、民宿等场所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长途货运司乘人员入彭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彭后由入彭通道查验点核验,闭环到卸货地点,由收货方负责落实闭环管控措施至卸货离彭,同时向属地报告。超过24小时未离彭的,由属地负责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外省区特殊人群来返彭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1.有口岸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 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2.机场、火车站、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区医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门诊要特别关注有发热、咳嗽、气喘、咽部疼痛、腹泻、嗅(味)觉丧失等症状的患者,所有患者均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可疑患者要全部留观,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不得允许患者离开医院。发热门诊要24小时接诊,不具备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尽快将其闭环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不得私自接诊。

五、境外入彭人员管理措施

1.入境解除隔离入彭人员严格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5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无相关症状人员按期解除隔离;无法排除新冠肺炎的人员,立即上报,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按照有关规定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治疗。

2.在外省(市)第一入境点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入彭时入境已超过28天的人员,由社区(村居)做好信息登记,不再实施相应健康监测措施。

3.境外人员解除隔离14天内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和密闭空间公共场所,自觉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进一步防范疫情风险扩散。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固原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执行。

2.对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居家期间必须安装摄像头监控,全家人员不得外出,不得接触外来人员,不得有外来人员进入家中,“五包一”人员要做好上门服务。

3.因疫情随时变化,以上政策如有变化,依照自治区、固原市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彭阳县新冠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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