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5/2021-00074
文号
彭文广发〔2021〕1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1-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县文化旅游广电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彭文广发〔2021〕12号

局属各馆所(股室):

现将《县文化旅游广电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文化旅游广电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及时果断、有序有效做好文化旅游广电领域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管所、股室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最短时间内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公众健康的危害,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彭疫指办发﹝2021﹞10号)和《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2020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具体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依靠科学、规范处置,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将疫情处置工作流程化、任务清单化、责任明确化,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安全平稳推进实施。

二、工作要求

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文化旅游市场、旅游景区(点)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查清疫情源头,精准实施有效管控,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确保文化旅游广电领域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流程及措施

(一)应急响应。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文化旅游市场、旅游景区景点出现疫情后(包括输入疫情和本土疫情),县文化旅游广电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赶往疫点,现场核实疫情信息,及时上报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快速确定密接者和次密接者人数和信息,确定疫情性质(散发、暴发、流行)。

(二)及时救治。及时将发热病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送到指定医院留观诊疗。

(三)隔离观察。密接者及次密接者确定后,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四)流调溯源。要继续深入开展调查工作,准确摸清密切接触者和不同风险等级人群,科学判定疫情传播链条和相关风险因素。

(五)疫区封锁。根据疫情性质及波及范围,由文化旅游广电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进行区域封锁。采取管制、限制人员出入和人群聚集活动等措施,全面开展消毒消杀。必要时,请求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疫区范围内实施“停馆、停业”等措施。对于涉及居民生活、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的馆所、股室,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可不停业。

(六)全员检测。划定封锁区域后,先行在封锁区域内,请县卫健局对重点人群、次重点人群、一般人群等不同风险等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严加管理。

(七)健康监测。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工作,对监测阴性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接受两次体温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异常情况,按照相关规范管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研判。

(八)精准防控。在做好疫区管控的同时,重点针对“三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 实行封团管理,实行进门(点)测温验码。

(九)信息发布。疫情发生后,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信息,报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机构,视需决定信息发布,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做好社会舆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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