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卫生医疗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苗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5016/2019-00178 文号 彭卫健发〔2019〕17号 生成日期 2019-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月29日至2月3日,卫健局、疾控中心对全县预防接种单位疫苗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接种单位于2019年2月25日将“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月25日-27日,自治区公共卫生第三方绩效考核组对我县2018年度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就疫苗管理指出了同样的问题,为迎接国家考核,现就几个具体问题再通知如下,请务必高度重视,按期整改。

一、疫苗安全管理

1、做好疫苗出入库记录:要分苗、分批号、分页码记录,两种或两种以上批号的疫苗不能放在一起记录,同批号疫苗如果记录在两页上,新启页码第一行应记清结转疫苗库存量,然后出库。

2、库存疫苗要与出入库记录上的库存相符(帐苗相符),如有不符,要查清原因,及时纠正。

二、冷链规范管理

1、冷链设施档案表要与实物、上级业务单位登记、系统登记数相符。

2、设备管理:配发的冰箱、冷藏包、温度计等按要求摆放,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疫苗冰箱必须专用,严禁放置疫苗之外的其他任何物品。

3、冰箱温度监测记录:要规范监测、规范记录,每天记录两次,间隔大于六小时。各接种单位要对照日历核查2017年至2019年的冰箱温度记录,严禁多记或少记当月天数。

三、预防接种客户端信息管理

1、清除重复信息:对同一个儿童有两条以上信息的要将信息整合,保证一个儿童一条信息。

2、完善接种信息:对本地常驻或正在本地接种疫苗的儿童存在漏录漏填尽快补录,对已迁出、长期在外地接种的儿童,核实具体接种单位进行信息迁入,对七岁以上儿童仍未完成接种的要查明原因,做好相应处理,保证系统上不再显示未完成接种信息。

3、对信息系统中七岁以内儿童所有针次进行审核,看有无显示接种过期疫苗(看接种日期和疫苗有效期)的情况,如有,要尽快核实正确的疫苗批号和有效期,绝不允许对疫苗批号、有效期随意编写、乱写。

四、纸质接种卡管理

1、七岁以内儿童接种卡必须存留在乡级或社区办公室,不得放入库房或村卫生室。

2、各接种单位尽快组织人员对七岁以内所有卡的接种信息逐条核对,查看是否有显示出接种过期疫苗现象(查疫苗有效期和接种日期),如有,核实正确的疫苗批号、有效期进行换卡处理。对长期在外(一年以上)且又不在本地接种的卡片剔除(另外妥善保管),剔除后剩余的卡片按照出生先后顺序装订。

五、整改时限

以上存在的问题于2019年3月10日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卫健局将定期组织人员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