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3年12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县分局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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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陇探3风险勘探项目组)2023武36等10口油气探井项目

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瑞鑫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彭阳县红河镇、城阳乡建设油气勘探井10座(石油勘探井9座、天然气勘探井1座),进行油气井勘探,测试评价油(气)藏情况,不包含采油(气)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包括井区的平整、临时办公生活区的建设等)、钻井工程(包括钻井、测井、录井、固井等)及完井测试(包括完井作业和油气测试,洗井、射孔、压裂、试油(气))等。各井建设地点及位置:武36:城阳乡长城村(106°47′56.029″E、北纬35°53′3.547″N)、武38:红河镇友联村(106°42′22.343″E、北纬35°44′45.822N)、武45:红河镇红河村(106°45′48.604″E、35°44′45.769N)、武48:红河镇常沟村(106°46′51.655″E、35°45′33.379″N)、武49:红河镇夏塬村(106°48′18.033″E、35°47′3.213N)、武50:城阳乡陈沟村(106°48′18.033″E、35°47′3.213″N)、武51:红河镇红河村(106°43′53.483″E、35°44′7.628N)、武52:红河镇友联村(106°43′44.483″E、35°46′14.969N)、武53:红河镇红河村(106°44′29.749″E、35°44′19.018″N)、陇探39(气井):城阳乡城阳村(106°45′12.960″E、35°48′41.836″N)。钻井均采用直井方式进行,完钻井平均深约2400m,每个井场布设1具60m³柴油罐、3具50m3废液储存罐、1套泥浆不落地装置,项目需修建8条临时道路与乡村道路相连接,总长4.8km,道路宽度为3m,项目总用地面积25135M2,全部为临时用地,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临时占地生态影响和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井废水、洗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扬尘、各类机械排放废气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通过用地前报批用后及时恢复、表层土壤单独存放、强化环境管理和教育、严格控制作业范围等最大限度控制减少对植被损坏,施工结束后按拟定方案恢复。泥浆、钻井废水、洗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设施收集,不落地,能利用的循环利用,不能回用的委托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控制。试井过程产生伴生气有控制的导出燃烧,噪声通过优化运输线路、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进行控制,钻井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暂存在有防护设施的场所内,试井结束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甘肃陇润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密闭箱车运走处理,危险废物交委有资质单位处理。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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