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3年4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县分局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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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备用拌合站)

建设地点:固原市彭阳县白阳镇双磨村海磨组

建设单位:彭阳县万科商砼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工程项目的配套项目,拟在彭阳县平安大桥建设项目临时拌合站原厂址新建1座2000m29m的全封闭式钢架构厂房,内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新建,1条依托现有),新建1座2000m29m的全封闭式钢结构原料库,项目占地面积为7879m2,建成后总产能为年产5万m³混凝土。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9.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是改扩建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粉尘为筒仓输送储存粉尘、搅拌粉尘和骨粉料逸散粉尘,筒仓输送储存粉尘经筒仓顶上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采用封闭式搅拌机,搅拌机配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输送、投料粉尘、储料场粉尘、运输车辆扬尘,输送、投料粉尘经全封闭式钢结构厂房+密闭式皮带输送机处理后排放;运输车辆扬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清扫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并在全封闭式钢结构厂房车间顶部安装喷雾设施,对产尘区域进行喷雾降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3排放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冲洗废水依托现有1座8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车、装卸机、筛分机和车辆噪声等。采取减振、隔声、设备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沉降粉尘、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废润滑油。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沉降粉尘和沉淀池底泥分类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厨余垃圾放入食堂设有的2个泔水桶,每日由公司清运处置;废润滑油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在原辅材料储存仓库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安排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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