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2年9月2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县分局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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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彭阳新集粪污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彭阳县新集乡上马洼

建设单位:宁夏盛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盛博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5846.74m2,总建筑面7250m2,设计年加工年产生物有机肥3万吨。主要建设内容:钢结构发酵车间、陈化车间、精加工车间、成品库房各1座砖混结构办公用房1栋,车间内安装有机肥生产线,主要设备:粉碎机、布料机、造粒机、烘干机、冷却机、筛分机等设备及叉车、装载机等机械,项目配套安装生物质燃料热风炉1台,布袋除尘器2台,水洗喷淋塔和除臭装置各1套等废气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1516.92万元,环保投资25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临近刘红公路,施工期主要为土地平整、钢结构施工和设备安装,通过控制作业区域和施工时段、合理布局做到土方平衡、边界围挡、主要道路硬化、遮盖洒水等措施,能够满足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无工业废水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是原料和半成品破碎过程排放粉尘、粪便储存和发酵过程产生恶臭气体、热风炉排放废气等对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及中间产品全部储存于封闭厂房,发酵车间、陈化车间、精加工车间全封闭。秸秆破碎工艺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导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发酵车间四周安装雾化喷淋设备和集气罩,发酵过程喷洒微生物除臭剂,陈化车间安装集气罩,两车间生产过程均处于负压状态,产生废气收集导入配套的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恶臭污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精加工车间造粒、筛分等工艺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经配套集气负压收集导入配套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热风炉设置重力沉降室,燃料为生物质燃料,热风炉烟气与烘干、冷却工艺产生废气经“迷宫式重力除尘室+喷淋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恶臭污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全部硬化,实行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绿化,废气处理设施产生喷淋水全部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排放。

4、噪声防治措施。设计中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选择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应采取降噪、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主要为化粪池污泥,除尘灰、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除尘灰、粪池污泥作为原料重新进入生产过程。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分类处置,可回收的作为废弃资源出售,不能回收包装材料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到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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