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彭阳县古城镇温沟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等117家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彭阳县白阳镇老庄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等6家社会团体撤销登记的公告

来源:彭阳县民政局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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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宁夏社会组织登记暂行办法》、《农村资助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经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原彭阳县扶贫办批复同意,第三方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销清算审计,我局会议研究对以下117家社会团体注销登记,6家社会团体撤销登记。

注销、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证书、印鉴一律作废。注销、撤消后仍以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视为非法社会组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附:1、注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2、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彭阳县民政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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